首页 > 文渊(中学版) > 2020年第09期 > 家庭教育法下农村学校在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

  • 家庭教育法下农村学校在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

    作 者:

    刘仕章

    出 处:

    《文渊(中学版)》 2020年09期

    单 位:

    山东省平度市仁兆镇冷戈庄中学 山东 平度 266741

    摘 要:

    我国农村的家庭教育与城镇相比较存在较大差距。在家庭教育法制订并即将实施的背景下,农村学校需在家庭教育中发挥作用:一方面,学校应充分发挥针对家长进行教育的功能;另一方面,学校成为家庭教育中督促和监督的主体,成为联系家长、学生及相关部门的纽带;再一方面,学校可主导搭建家长之间交流的平台。这样学校能够有效提升家庭教育法在农村的实施效果,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而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

    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农村学校;城乡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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