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渊(小学版) > 2021年第07期 >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探析

  •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探析

    作 者:

    李晶晶

    出 处:

    《文渊(小学版)》 2021年07期

    单 位:

    河南郑州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450000

    摘 要: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受到职业伤害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重要途径。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构成工伤且已得到侵权人赔偿的情况下,仍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符合法定条件亦可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关键词: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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