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渊(高中版) > 2021年第07期 > 民法典视角下物业服务企业的近虑与远忧

  • 民法典视角下物业服务企业的近虑与远忧

    作 者:

    常雪娇

    出 处:

    《文渊(高中版)》 2021年07期

    单 位:

    海华永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新疆 乌鲁木齐 8310000

    摘 要:

    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影响。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设立后,其有监督甚至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力。业主的共有部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是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的原因,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将该部分收入单独占为己有。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有权直接向业主追索物业费的同时,也赋予了业主相应的抗辩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构完善的物业服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增强物业服务能力,提供优质物业服务内容并适当留痕是企业的生存之道。

    关键词: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业主

    浏览数
    6
    引用数
    0
    下载数
    0
    收藏数
    0
    全文阅读
    下载PDF
    引用
    已收藏
    收藏
    分享到微信

    扫码分享到微信

    手机阅读

    扫码手机阅读